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位于山東利津經濟開發區利八路以南、津五路以東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南廠區內。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江蘇新清源環保有限公司編制了《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8月17日取得原利津縣環境保護局《關于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利環建審[2018]059號)。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及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開展了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的竣工環保驗收工作。
經現場檢查和專家評審,項目環保手續完備,技術資料齊全,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所規定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要求,達到竣工環保驗收要求。驗收組經認真討論,一致認為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符合竣工驗收條件,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現將《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長輸管道站場配套原油罐區及輔助設施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點擊查看)進行公示,請社會監督。